教学工作是高校的中心工作。人才培养是高校教育的生命线,教学质量是确保人才培养的根本性基础。因此,提高教学质量是高校教育的内在性任务。加强现代教学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的宣传和学习,树立现代的人才观、教学质量观,深化质量意识,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根本要求。我校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基本形成一套较为科学而完善的教学管理体系,将严格的教学要求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各方面和各环节,寓质量监控于教学管理全过程,从教研活动入手,从教与学的两个基本面进行规范,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仅肩负高校人才培养的核心使命,而且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主渠道、主阵地,是帮助大学生树立坚定理想信念的主要途径,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重要任务,肩负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历史使命。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事关重大。为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完善对于教学质量的全程监控,形成有效的监控机制,学院严格规范教学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以形成统一的监控和保障体系。现将这一体系的相关文件下发,希望专兼职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执行,并不断反馈意见,以使本体系更符合实际,更为科学、规范地落到实处,为提高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效性和针对性,起到切实的监控和保障作用。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2019年3月
第一部分 排课与调课制度
课表既是对教师授课时间和地点的基本规范,又是学生接受系统教学的基本依据,因而排课的严谨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是确保教学活动能够有效开展的基本前提。为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能够正常有序地运行,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排课和调课,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排课制度
教师充沛的体能和旺盛的精力是教学质量得以保证的基本前提,为保障教师有良好的状态投入到教学中,各教研室在安排课程教学时须在时间上合理地兼顾分散与集中的关系。
1、教学时间安排不能将教师的教学任务集中在1-2天完成。最好是将教师的授课任务科学合理地分散在周一至周五的教学时间段内。
2、每位教师每天的教学工作量不能超过6个课表学时。
二、调课制度
1、调课或变更课程表规定,须报请学院党政领导同意
课表一经排定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教师须严格按照课标规定行课,确有重大是由(不可抗力或因公出差)需调课或变更课表,须填写《教师调课申请表》,报请学院党政领导审批同意,并按照学校规定事先办理课程调整手续。非经同意,任何教师不得擅自调整、变更课表。
2、调课或变更课程表规定的次数不得突破限定
每学期每位教师调课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调课的教师,专职教师年终考评不得参与“评优”,兼职教师建议下学期不再安排教学任务;超过6次调课的教师,专职兼职教师的调课情况进入学院教学备案系统,作为评聘岗位和晋升职称时的重要参考资料。对于擅自调课、停课、找人代课或减少课时的教师,按照学校关于教学事故的等级鉴定和相关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3、对因不可抗力或生病不能上课的教师,临时不能办理调课手续,须在上课前告知教研室主任安排相应教师顶替,并由原任课教师告知学生。事后须补办相关调课手续。否则,视作擅自停课或调课。
第二部分 教研活动管理制度
教研活动是为保障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和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教研活动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教研活动应为主要的日常工作服务。为保证教研活动规范、有效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一、集体备课制度
在每学期开学前,由教研室主任组织相关任课教师(专兼职)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探讨,商定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并对每一门课程的教学的难点、重点进行充分讨论,建议课程教学的教授方案。
集体备课制度的主要作用:确保课程教学在“四个统一”的基础上,实现“一个补充”。即在集体备课的过程中实现教学各个环节的统一(统一教案、统一多媒体课件、统一命题和统一阅卷),教师要根据每学期的时事情况和教学实际情况,补充教学所需的辅导资料和教学案例。因此,教师所用教案须经教学研讨会通过后方可使用。
二、教学研讨制度
对教学计划执行中出现的分歧意见,应通过研讨解决,如仍然存在分歧,可报学院教学研讨会议研究处理。根据教师专业特长分配担任的教学任务,应当经过教学研讨会讨论通过。
1、每门课程每周定期开展1次教研活动,针对教学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统一教学要求。
2、每门课程的教研活动均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并详细记录教研活动的情况。
3、教研活动记录本由教研室主任于学期末上交到学院办公室。
4、学院鼓励和支持各教研室把灵活多样的教学观摩、教案竞赛、专题研讨、实地调研和参观考察等形式列入常规教学研讨活动范围。对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教研活动,学院特别给与相应的经费支持。
三、教学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学院每学期召开3次“系部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专题会议,研讨教学工作的问题。
开学之初召开1次,主要检查和督促教学准备工作情况;学期中召开1次,主要听取意见,了解教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学期末召开1次,安排考试相关事宜,并对教学工作进行总结。
第三部分 教师指导和培养制度
一、对新进教师实行导师制度
坚持对新进教师实行导师制,促进新进教师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教学各个环节。学院为每一位青年教师指派富有经验的中老年教师为指导教师,实行“一对一”的指导模式。
1、指导教师负责对新进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全程指导。对新进教师的指导内容,包括教案的撰写、课堂教学的设计,教学重点、难点的把握;课堂教学的组织、试卷批阅和成绩上传的相关事项。
2、对新进教师的指导方式,指导教师通过随时检查新进教师教案和课堂教学的方式,对各环节中的问题进行指导,提出改进意见,帮助青年教师尽快过好教学关。
3、对新进教师的指导周期,所有新进教师须在指导教师的帮助和许可下,跟随指导教师完整从事理论教学全过程一轮以上,直到可以独立承担教学任务。
4、每位新进教师在导师指导结束时,必须通过学院教学考评组的考评。学院组织专家、领导,对该新进教师的教案、多媒体课件等教学档案进行查看,集体听1次新进教师的课堂教学,并对教学效果进行综合性评价,考评结论为“合格”者可以独立承担教学任务,考评结论“不合格者”将继续接受导师的指导,直至合格为止。
二、青年教师专家指导制度
为充分利用学院老教授、老专家们多年积累的教学经验和心得体会,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和课堂驾驭能力,学院成立了专家教学指导小组,聘请富有经验的校内专家,按照“一对多”的指导模式,对青年教师(专兼职)的课堂教学进行针对性的指导。
1、学院将所有专兼职青年教师按照课程分组,每个组聘请1名专家,分别对小组内多名教师进行教学指导。
2、专家对小组内教师逐一听课,并在完成听课记录的基础上,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
3、学院根据专家听课记录,每学期组织一次信息汇总,并在汇总信息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出教学中的突出问题,提交教研活动专门讨论。
4、学院每学期举办1次座谈会,专门就课堂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和先进做法,确保专家与青年教师进行有效的交流和沟通,以达到找准共性问题、宣传典型经验的目的。
三、同行教学观摩制度
为确保教学质量的有效提升,在全院教师(专兼职)中实施相互交叉听课和相互教学观摩制度,以达到相互学习、扬长避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1、每门课程的教师(包括专兼职)每学期对所授相同课程交叉听1-2名同行的1-2个课时的观摩教学;教学未满5年的青年教师需要听2-4名同事共计4-6个课时的观摩教学。
2、所有教师在交叉听课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好听课登记表,以利于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有利于整体性提升教学质量。
3、每一位教师交叉听课和观摩教学的具体情况,由教研室做好安排、协调和统计工作。年终学院将对各教研室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评定优秀教研室主任,给予教研室相应的奖励。
四、教学技巧培训制度
为提高学院专兼职教师教学技巧和教学实效性,学院每学期在校内外优秀教师中聘请1-2位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为全院专兼职教师进行1-2次示范教学或者举办1-2次教学技巧方面的专家培训,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的技巧性和可听性。
第四部分 教学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是对教学质量进行过程控制的重要保证,根据成教理工大学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教学程序的正常、有序与稳定,及时掌握教学信息和教学动态,发现问题并解决,学院定期进行教学工作检查已成为制度。
一、教学检查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系部主任担任,成员由教研室主任构成。每次教学检查均需召开全院大会进行动员,并要求各教研室召开会议布置相关具体工作。教学检查包括开学前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终教学检查三部分。
二、开学前教学检查
1.检查教师的教学教案。
2.教师核对本学期教学课表,检查教师、教室、课程及学生等与课表的吻合情况。
3.重申教学纪律,强调按照新作息时间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4.对上学期期末考试进行总结(包括标准答案、成绩分析、成绩登录、试卷归档等)。
三、学年期中教学检查
1.进行学生评教工作。对所有教师的教学班,以不记名问卷调查30%的学生的方式进行。(包括专业课与公共课)
2.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意见,并征求学生对进一步搞好教学工作的建议。参加人员:初步拟定每班1-2名学生代表。
3.召开教师座谈会。对学生上课情况、教学效果进行了解和讨论,对教学管理情况进行探讨。
4.进行教研活动的检查。检查各教研室教研活动的记录。
5.检查教务管理。具体包括课程管理、考试管理,归档各种教学文件,统计多媒体教学情况。
四、期终教学检查
1.检查教研活动记录。
2.检查教师上课情况
3.检查教师考试安排(试卷类型、考题难度、覆盖面、考试形式等)。
4.落实考风考纪工作。
五、教学专家指导小组检查
学院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和退休教师组成教学专家指导小组,每学期对青年教师进行随堂听课检查,并汇总和反馈意见。
1.指导小组制定课程检查评比指标和标准。
2.开展听课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召开指导小组会议,并向学院通报检查和讨论结果。
4.指导小组成员定向指导1-2名青年教师的授课技巧、课堂教学组织。
第五部分 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为确保课堂教学组织正常进行,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针对课堂教学的应有特点和学生听课状况,综合教学专家指导小组跟踪听课的意见和建议,学院党政联系会研讨决定对我院课堂教学进行规范化管理。
1、严格课堂教学组织和管理。上课前,任课教师须严格要求学生从前排依次往后坐,并对迟到或早退的学生进行警示,以确保有良好的课堂秩序。
2、依照学校《教师手册》的相关规定,55岁以下任课教师须站姿教学,确因生病或其他原因需姿教学,须报请学院相关领导同意。
3、原则上任课教师每次课堂教学均须使用板书,在黑板上板书教学主题、重点和难点,帮助学生对教学主要内容的记录和掌握。
4、课堂教学中放映视频资料原则上每一个视频不超过5分钟,每节课视屏资料播放累计不超过10分钟。
第六部分 课堂教学评价制度
为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需要适时掌握教师课堂教学实情,学院坚持由学生、专家和领导共同参与的多角度评教制,并以此向学院提出任课教师年终考核的参照标准。
一、学生评教制度
坚持每学年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通过抽查的评分体系,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量化的综合测评。学生评教的内容主要工作包括学生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法等的评定,根据各专业的学生情况分别制定测评表,以30%的比例抽样,以不记名方式进行。此外,召开部分学生代表座谈会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定性调查。
该项评价活动由学院教务科组织实施。
二、专家评教制度
坚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听课指导制度。学院聘请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组成教学指导专家小组,根据每位专家的研究和教学专长,由学院指定专家分别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跟踪听课和现场指导。通过专家听课记录和情况汇报,学院对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测评和量化评比。
三、领导评教制度
学校和学院十分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提升,要求学院和学校领导每学期都要对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随机听课,并填写相应的听课记录卡,做出量化的评教结论,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1、学院领导听课制度。每年学院各级领导都要按照规定对任课教师听课,并对所听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综合测评:处级干部听课5-7人次,科级干部听课3-5人次,教研室主任听课3人次,通过听课记录卡,学院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行量化评比。
2、学校领导听课制度。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的所有领导都要随机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卡。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1-2人次,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2-3人次。通过听课记录卡,学院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行量化评比。
第七部分 考试与阅卷管理制度
考风考纪是保证教学质量,培养良好学习风气的重要环节,对人才培养起着重要作用。为了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维护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确保考试结果的客观公正,学院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各项考试安排均由教研室主任负责。考试前1周之内,教研室主任必须将考场安排、主考、巡考的分工情况,及试卷回收的相关要求,下发到任课教师手上。原则上所有任课教师都必须主考自己授课的班级,确因生病、出差或重大会议不能参加主考的教师,需在考试前1天告知教研室主任,另行安排主考教师。
二、主、监考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到考场。考生应按学号编号入座。考试前主、监考教师应认真核对考生的考试证、学生证等证件。主考教师应当堂宣读考场纪律,对学生提出要求,发布预警告示。闭卷考试科目,主、监考教师应要求考生将书包、手机和资料等物品全部收到讲台。主、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看书、看报、闲聊等。
三、主监考教师发现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应当场收缴试卷,并在试卷上写明作弊形式,由监考教师、考生签字,请作弊学生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到学院教务科填写有关表格。
四、回收试卷时,主考教师应清点试卷份数和考场记录单。
五、坚持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行集体阅卷制度。为确保考卷管理的有序性、成绩上传的及时性和试卷评阅的公正性、准确性,思想政治理论课全部采用集体阅卷方式,原则上所有任课教师都必须参加集体阅卷,对确因病、因事不能参加阅卷的教师,学院将从其工作量酬金中提取4元/份,用于补贴代为阅卷的教师;对于无故不参加阅卷、不按时上传成绩的教师,学院将报请教务处按照教学事故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试卷的批阅和管理工作。考试结束后,1-2天之内,教研室主任应组织教师进行机读卡的阅卷工作;1-2周之内,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在学院会议室进行集体阅卷。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将试卷及相关资料再次移交给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主任安排人员,将试卷送到3教8楼保存。
第八部分 授课资格管理制度
为充分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学院对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教师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和“淘汰制”,以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授课教师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达到相应要求。
一、授课资格准入
经过学院党政联系会商议,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同意,规定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教师资格证。
2、必须具备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
3、必须通过由教学部组织专家和同行参与考评的试讲。
4、原则上应当是中共党员。
5、学历和职称水平应当达到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现有45岁以下教师5年内在已有学历或职称基础上提升1个档次;新进教师必须具备马克思主义学科理论背景的博士学位,调入教师必须同时具备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授课资格淘汰
学院在动态跟踪任课教师教学状况的基础上,对于在教学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请学校相关部门中止或停止其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职务。
1、教学能力低下,或者师德师风败坏,不能胜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者,中止或停止其授课资格。
在学生评教、领导听课和同行评教中均属于较差者,教学部根据相关规定报请人事处,暂停该教师授课资格,责成其通过观摩同行教学、自费培训等方式提高教学能力。学院可以给与该教师1次重新试讲的机会。依据试讲效果,学院党政联席会商议,并报请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恢复其授课资格。对于试讲后依然不能恢复资格者,建议相关部门对其做转岗处理。
2、对于到期不能完成学历提升或职称提升的教师,学院将根据情况建议相关部门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三、兼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1、兼职教师教学资格审查。学院党政联席会和教学专家指导小组对兼职教师的学历背景、专业知识和任教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2.兼职教师试讲制度。学院每学期安排申请教学工作的兼职教师进行试讲,由教学专家指导小组对试讲进行评价,并给出量化结论。试讲合格的教师可以担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任务,试讲不合格的教师不予准入。
第九部分 教师结对帮扶制度
目前,师资构成比较复杂,既有专职教师,又有兼职教师;既有思政教育类专业背景的教师,又有其他专业转行而来的教师;既有教学经验不足的年轻教师,又有教学经验丰富的资深教师。为了充分整合利用各类教师的优势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学院鼓励教师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进行“结对帮扶”,结对教师相互之间签订帮扶责任书,以使帮扶制度得以规范化贯彻落实。
一、老教师与新教师之间的结对帮扶
1、老教师指导新教师的教学工作,允许新教师跟班听课。
2、新教师协助老教师处理教学和科研中的杂务,并进行观摩教学。
二、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之间的结对帮扶
1、专职教师对兼职教师进行一定的教学指导,定期进行公开示范性授课
2、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共享教学资源(共享教案、教学辅导材料)
3、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共同申报教改科研课题
三、不同学科专业教师之间的结对帮扶
1、教学研究中实现不同学科知识和学术资源的优势互补
2、课堂教学中实现各类教学模式和教学资源的利用吸收